中学校园手机的管理制度(校园手机管理规范)
(精选1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篇2
一、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的监管领导小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处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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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相关考核
1、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篇3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篇4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篇5
一、危害性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学生利用手机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的黄、赌、毒,毒害青少年。
4、学生晚上躲在被窝里使用手机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深夜不睡,干扰他人休息,降低学习效率。
5、课堂上手机铃响,课上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影响了听课效率,蔑视老师劳动。
6、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机联系外来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
7、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作弊,严重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应有的考试评价。
8、手机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课余时间比手机好坏,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出现享乐思想,自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9、手机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手机成为中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成长。
二、管理规定
针对以上携带手机对学生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实验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公寓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归还。
3、携带手机的学生,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学校管教的,责令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篇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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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篇7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篇8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箭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篇9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篇10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联系。
2、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父母双方签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校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所带手机只能在学校自动铁门以外的区域使用,进入校园后必须关机;在校园内需与家长联系的仍然通过班主任或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带手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违反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年级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篇11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篇12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中学校园手机的管理制度 篇13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称教育管理,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学生在校阶段手机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一、手机进校园教管的行为
1.未经申请、审批,私自带手机入校园的;
2.手机带入校园后不服从相关管理的;
3.手机带入课堂,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4.利用手机进行非必要对外联络,或进行游戏、查询、计算、录音录像等;
5.利用手机实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
6.其他手机使用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二、手机进校园教管的方式
1.教师、学校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学生立刻停止违规行为;
2.对于违规携带、受用手机的,可进行口头批评,或责令做口头、书面检讨;
3.发现学生违规携带并藏匿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4.教师、学校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或家长;
5.参照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相关条例进行教育管理;
6.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九、十、十一条执行教育管理。
三、手机进校园教管的要求
1.学校或教师进行批评惩戒需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和师德规范要求,以规范学生言行,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养成学生自治能力为目;
2.实施批评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3.拟对学生实施惩戒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如需实施较重的惩戒应当提前与家长取得联系,交换意见后执行;
4.学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或者班级公约,统一意见后实施。未经公布的班级班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有特殊情况想申请带手机或手表的,请自行下载下图申请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给班主任老师,我们的制度将在xx月xx日起试运行。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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