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各项制度_村卫生室上墙制度样板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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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
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1.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2. 做好责任区域内新农合工作、基本医疗、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
3. 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农合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执行新农合的各项 政策。
4. 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等工作。
5. 刻苦专研业务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 严格技术操作常规,认真书写处方等病历性资料。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7. 做好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
8. 按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村的各项卫生工作。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范药品采购、使用与管理。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薄,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三、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四、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六、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帐记录。由所辖卫生院财务经办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帐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
4、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月底核对清楚。
5、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付凭证。
6、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7、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有社区站 - 居委会防治网络。
二、根据社区普查结果,建立社区站慢病统计学资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利用计算机对于慢性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入户访视,并有详细的记录。
四、有进行防治慢性病的宣传场所,应有黑板、桌椅、录音机、电视等必备的宣教设备。
五、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六、开设慢性病咨询电话热线。
七、社区内应有体育锻炼场所,针对不同居民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练计划,组织慢性病人开展相关的健身活动。
八、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村卫生室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二、村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或可疑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向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报告。
三、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并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网络直报。
四、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于24小时内向所属乡镇卫生院报告。
五、报告实行一人一病一登记,一人患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必须另做登记。
六、村卫生室医生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履行职责,对不报、漏报、迟报、隐瞒、谎报者参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七、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疫情的核实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时,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1、 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
2、 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3、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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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集人员每天种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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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医疗质量保证方案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指导思想。开拓进取,求精奉献,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为就医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1、 积极完善村卫生室硬件资料的建设
2、 积极参加每一次通知的医疗质量培训和考试,同时做好记录。
3、 认真完善医疗活动过程的各种软件资料记录。
4、 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开展日常医疗活动
5、 认真做好各次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
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人使用。
3、从维护各村卫生室出发,各村卫生室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无执业资格人员不得独立开展医疗活动。
5、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唾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6、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7、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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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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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根据“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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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
五、奖罚制度
(一)有新建村卫生室的必须进住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村卫生员必须无条件的承担预防保建工作。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村卫生人员的村必须合并到一个村卫生室开展工作,不同意合并在一起的取消其卫生员资格,由卫生院重新安排人员。
(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不按时上报卫生院要求报送的免疫规划报表、妇幼保健报表和疫情报表的(按照签定的责任状要求及时报送报表)、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卫生院安排的取消其卫生员资格。
(三)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按规定执行合作医疗政策要求的,取消其合作医疗报销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经查实给予10至20倍的罚款。
(四)实行年终考核制度,工作做的好的村卫生室给予奖励,做的不好的给予经济处罚。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5
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千方百计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服务,按照省、市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站公开社区卫生服务承诺如下:
一、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认真履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与医院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搭车检查、开药。
三、在医疗活动中,不以任何理由、方式接受或暗示、索要病员及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宴请。
四、不以权谋私。不私自购销药品或以开单费、统方费、处方费等形式损害病员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的医药费负担。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病人、刁难病人。
七、执行业务公开制度,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九、免费医疗保健咨询,测量血压,根据需要随时上门出诊,做到有问必答,帮助病人排忧解难。
十、严守承诺,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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